吉林省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再审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 JXZ-26S1301
发布于:2026-01-05
吉林省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再审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选聘竞争性磋商
公告
一、项目概况
吉林省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再审案件专项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XZ-26S1301
项目名称:吉林省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再审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选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万元
采购需求:为公司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起的再审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范围包括:
1.对再审案件进行全面法律分析,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
2.起草、修改再审申请书及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包括证据清单、代理词等);
3.梳理再审案件所需证据材料;
4.参与再审程序相关谈判、沟通及会议;
5.代理再审案件的立案、庭审等全部诉讼程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6.根据案件进展及公司需求,提供实时法律咨询及方案建议;
7.完成与本再审案件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再审申请、再审程序终结(包括再审立案、审理、判决/裁定及后续相关程序)止。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公司再审案件法律服务实际需求,确保服务专业、及时、有效。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注册地址在长春市内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10年以上;
(二)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有丰富的民事再审案件代理经验,至少提供2项近3年内代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民事再审案件或重大复杂民事纠纷案件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拟派律师团队成员具有3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名律师具备再审案件专项服务经验;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专职律师,具有15年以上执业经历,具备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再审案件或重大民事纠纷案件代理经验,未受到过任何司法机关和行业处罚或处分;项目负责人需亲自全程参与本项目核心法律服务工作(包括案件分析、文书起草、庭审代理等);
(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02室报名,并在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执业证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近3年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承诺函(原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三)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五楼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投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
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五楼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投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相关情况。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通榆县建设街团结路林业局住宅楼5单元1层东侧
联系人:张轩语
电 话:1389481680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
联系人:张婕
电 话:0431-82535170

单位: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31-88417651

传真:0431-88417651

投诉电话:0431-89685827

电子邮箱:jmnyzb2015@163.com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3988号